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建国契约

7天前
1星期前
(古晋13日讯)副首相兼能源及水务转型部长拿督斯里法迪拉表示,目前尚未解决的建国契约课题多数涉及法律与联邦宪法,如恢复砂沙国会议席比例。 他说,目前西马国会议席比例占75%,若要修宪并不需砂沙国会议员支持,西马国会议员已足以推动修宪。 “因此,要恢复砂沙30%国会议席比例极具挑战性,需西马国会议员全面支持。此外,联邦宪法第112D条文下有关特别拨款的事项仍在协商阶段,尚未达成共识。” 下放教育 卫生权 涉法律程序 法迪拉今日在昌明大马与社区及媒体交流活动上如是表示。 他坦言,要解决这些课题并不容易,尤其涉及法律和政治因素的课题。任何有关修宪的法案都需要不同党派国会议员的支持,才能顺利通过。 他也表示,联邦政府已经原则上同意下放教育及卫生自主权予砂拉越,但这牵涉复杂的法律与行政程序。同时,总检察长与砂律政司对于法律条文的诠释也可能出现分歧,必须交由领袖层面进一步协商,再由内阁决定。 “这凸显课题的复杂性,无论如何,联邦政府与砂政府将持续协商,并有信心会取得进展。” 他说,若必要时,也可能寻求法庭对法律作出诠释,但这并不意味联邦政府与砂政府对立,而是寻求司法途径厘清法律诠释。惟,他相信联邦政府和砂政府将尽量避免类似司法程序。
1星期前
2月前
2月前
2月前
3月前
(古晋24日讯)国家石油公司和砂拉越政府就究竟谁拥有东马海岸大陆架上的石油和天然气资源的争议,在包括前财政部长东姑拉沙里直指砂拉越对这些资源并不享有求偿权,以及首相署前部长再益依布拉欣也声称砂拉越对海事法存有误解后,西马一些政治人物屡挑起砂拉越捍卫资源拥有权的质疑后,已引起砂盟领袖的关注,并先后反击。 舆论 时评员:宜一劳永逸解决 舆论及一些时事评论员也认为,必须对这些争议寻求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包括考虑诉诸法律手段来捍卫砂拉越的权益。 砂副总理拿督阿玛道格拉斯昨日在2024至2027年土保党英吉利里区部党员代表大会致词时强调,砂政府有权在不受外来干涉的情况下,自行管理属于砂拉越的天然资源、土地和税收。 砂土保党杜邦区部也表明,全力支持砂拉越捍卫其对石油和天然气资源(包括大陆架)的权利。 杜邦区议员拿督法兹鲁丁也主张加强政策和现行法律,如1958年石油开采条例和2016年天然气分配条例,以维护砂拉越的经济利益和主权。 宪法强调砂拥‘土地’立法权 针对再益依布拉欣不认同砂拉越指其领土边界在大马成立之前就已扩展,称砂的立场是建立在对海洋法基本误解的说法,砂盟首席党鞭拿督伊布拉欣峇基驳斥再益依布拉欣的同时,也援引联邦宪法,联邦宪法第九附表的清单(州清单)第2项,强调砂对‘土地’拥有立法权(也拥有行政权)。根据第2(c)项,立法权包括颁发勘探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和证书。 也是砂督区议员的伊布拉欣峇基说明,包括砂拉越在内,所有州属都有权管理其管辖范围内的石油开采或油田开发。 他补充,开发石油资源的联邦权力必须与州的权力保持一致,特别是根据第2(c)项颁发探矿许可证和采矿租约方面。 组成大马前已是砂领土 国油公司引用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第2条文阐明,国油拥有所有陆上,或海上的原油及天然气所有权和专有权。不过,砂拉越政府则依据1958年石油开采条例表明拥有这些资源,同时重申1958年石油开采条例仍具有法律效力,并与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并存”。 砂政府也强调,自1954年以来,特定大陆架一直都在其边界内,强调称该大陆架在砂拉越1963年9月16日参组马来西亚时,已是砂领土的一部分。 砂应掌控未来的主导权 较早前,也是国油首任主席的东姑拉拉沙里不同意砂拉越政府的说法,指砂拉越对这些资源不享有求偿权之余,也指此事不在建国契约的讨论中,也呼吁砂拉越应继续履行石油税协议所规定的责任。 “这不是他们(砂拉越)的石油,它没有在拟订1963年建国契约时讨论过。” 有鉴于上述争议存在复杂和外行人不易理解的法律和技术问题,不具名的砂华团领袖也认为,砂拉越不应任由反对和持异议者掌握话语权,而是应掌控引领砂拉越未来的主导权。  
5月前
7月前
7月前
7月前
8月前
8月前
8月前
8月前
9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