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6日讯)原任巴生区国会议员查尔斯及一名班登选民赛依斯干达提出阻止选委会举行第15届全国大选的司法挑战被上诉庭驳回之后,继续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查尔斯今日申请上诉,赛依斯干达昨日已经提出,双方的律师证实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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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尔斯促请联邦法院对于联邦宪法第40(1)和(1A)条文下,才可以行使第55(2)条文赋予国家元首权力以解散国会一事作出判决。
他说,如果只是由首相劝告,没有内阁劝告,国家元首解散国会是否不合法,接下来举行大选是否也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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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在动议通告中要求联邦法院在11月18日之前审讯。
赛依斯干达则在动议通告中提及,根据1979年郑承保(译音)与检察官,以及2020年米勒与首相的案例,联邦宪法第40(2)(b)条文与第55条文同读,国家元首在首相劝告下解散国会是否合法。
他说,另外一个问题则是根据2012年法庭条例,申请司法检讨是否可以由总检察长在没有提出宣誓书的情况下否决。
查尔斯要求法庭能够恢复其原诉传票,即起诉看守首相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利、大马政府及选举委员会,要求法庭宣判依斯迈沙比利寻求国家元首解散国会的做法是非法及无效的,同时,有关做法没有经过内阁的劝告。
班登选民赛依斯干达则要求法庭批准他的准令,即通过司法检讨方式挑战解散国会及举行全国大选的决定。
查尔斯与赛依斯干达的申请皆于上月28日在高庭阶段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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