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华曾经多次表态,尊重法庭的判决,因为马华捍卫的不是个别领袖,而是司法的独立性以及拒绝贪腐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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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盟在这次的大选的主要论述还是和五年前一样,围绕在国阵的贪污腐败上。不同的是,这次由于他们曾经当过政府,我们至少看到了他们对于打贪反腐的决心。对于那些说投希盟是因为要拒绝贪污腐败的选民,我是很疑惑的。
这次的希盟+MUDA,总共有四个党。很多人可能不知道,公正党主席安华除了肛交案之外,也曾经因为渎职而被联邦法院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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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党主席林冠英买洋房的案子,在委任了自己的辩护律师汤米汤姆斯做总检察长之后就无缘无故被撤销了。大家都略有听闻的海底隧道案子还在进行中。
MUDA的主席赛沙迪刚刚被法庭宣判滥用公款和洗黑钱等罪名表罪成立。
诚信党主席末沙布自己是没有被控,但他的政治秘书因为贪污罪而被控。
希盟上台的时候委任的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是林冠英的辩护律师。他们委任的反贪会主席是自己公正党的党员拉蒂法。他们的总检察长自己出书承认高等法庭法官的委任是他和希盟首相敦马哈迪讨论出来的。这些滥权腐败,难道因为是希盟,所以突然间就不是滥权腐败了吗?
当希盟+MUDA四个党的党主席,包括希盟委任的总检察长,首相都和贪污或滥权息息相关的时候,如果你是一个号称拒绝贪污腐败的选民,投希盟不就是和你的主张自相矛盾吗?我真的很疑惑。
当然,国阵也有领袖面控。但是你要看当面对自己的领袖有案件缠身的时候,国阵和希盟的差别是什么?前首相纳吉是在国阵领袖当首相的时候被定罪的,这印证了国阵没有干预司法。其他国阵领袖的案子,也没有无端端被撤销控状。
马华曾经多次表态,尊重法庭的判决,因为马华捍卫的不是个别领袖,而是司法的独立性以及拒绝贪腐的原则。相反的,号称反贪污反腐败的希盟以及亲希盟的一些团体,在希盟领袖涉及贪污的指控的时候,是完全安静的。可能他们的反贪污,反的只是别人的贪污而已吧。
贪污这个问题如果要从根本解决的话,一定要靠制度改革。为了解决贪污腐败,国阵承诺让检控官和总检察长的职位分家以避免利益冲突,也承诺成立由执政和在野党议员组成的国会特别遴选委员会来委任重要职位,譬如反贪会主席,选委会主席等。也只有这样的制度改革,才能渐渐减少根深蒂固的贪污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