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其任憑流言蜚語風傳,不如建立正式的制度,要求候選人必須申報財產,未繳交財產資料便喪失參選資格。然後一步一步建立反貪腐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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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貪腐為普世價值,不分時代、政體皆然。然而貪腐是人性,以致始終難以完全杜絕。不過,良好制度能限制政治人物、高階公務員以權謀私、以私害公的漏洞,至少比缺乏管制好多了。建立有效體制反貪腐是堂堂正道,這是我們該努力的方向。人民想要監督所有的政治人物、高階公務員,不僅僅是某黨某人。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是最基本的法令,奈何之前換了三位首相,無人想要認真執行。說來是民眾不夠了解以體制反貪腐的重要,反而期待類似包青天,抓到貪官直接喊聲鍘,痛快多了。不過現今是法治社會,任何犯罪行為須經法院審理,而司法程序嚴謹繁複,控方與被告於法庭交手幾次,好幾年就過去了。民眾未能瞭解現代司法流程,還以為大官沒事了。其實包青天只存在於小說戲曲,連古代中國都極為罕見,所以才會成為小說戲曲的題材。這一點民眾應與時俱進,瞭解現代國家社會處理相關事務的方式,而不是期待自己想要的方式在現實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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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進國都有完整的約束政治人物、高階官務員的相關法令,本地須陸續引進,這是現代國家治理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期待政黨願意摒除私利,致力推動相關立法,為國家社會建立良好制度,以良好制度帶領國家社會前進。現代社會龐雜繁複,必須仰賴各界合作,才能維持正常運作。政治早已不再是聖君賢相上臺,就能一掃弊端,迎接河清海晏。
私人財產本為隱私,可是既然要從政,就得放棄這部分的隱私,以昭公信。當然這個概念在本地尚未普及,以致政黨、政治人物並未受到輿論壓力,因而未努力力推動相關法令。但政治人物與其口口聲聲保證自己清廉,不如公開私人財產,讓民眾一目瞭然,看看他們實際有多清廉。
每一位候選人都可能成為國州議員。既然如此,不如在提名過程繳交財產申報資料,當選後直接交給反貪會,並公諸於世(落選的就不必了),這就省事多了。倘若財產申報不實,再依法懲處即可。許多民主國家都有類似的制度,並非本地獨有的創見。不想公佈財產,那就別從政,人民需要值得信賴的政治人物,其中一個觀察重點便是財務狀況。
眾所皆知,由才德兼備的政治人物掌權,較能帶領國家社會邁向進步繁榮。然而才德如何考核?候選人學術經歷或能衡量其能力,可是品德虛無飄渺,難有客觀指標。熟識之人或有評價,可是多數人不認識候選人,且無從分辨選舉期間的報道、傳聞,真實性到底有多高。
與其任憑流言蜚語風傳,不如建立正式的制度,要求候選人必須申報財產,未繳交財產資料便喪失參選資格。然後一步一步建立反貪腐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