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靈再也8日訊)政治評論員拿督仄尼裡阿米爾博士( Jeniri Amir)認為,公正黨候選人公佈財產,是一個要讓公正黨被選民視為是追求良治、為透明政府而鬥爭的政黨,但是僅是這個課題,不足以改變選民的投票風向。
他接受星洲日報訪問時認為,公佈財產只是一個要吸引選民的策略,但是這對於增加選票沒有多大的效果,因為還有比公佈財產更重要的課題,例如高漲的生活費、通膨、貸款、經濟、政府的貸款、教育、收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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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不重要,只是這個課題不足以改變選民的投票模式,選民更看重是其它如經濟的課題。”
他說,公正黨署理主席拉菲茲是一名善於運用宣傳技巧的人,迫使巫統的領袖公佈財產是向對手施壓的一種作法。不過他認為,巫統不會掉入公正黨設下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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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有一些巫統領袖看來不乾淨,但不是所有的巫統領袖都不乾淨,就好像公正黨之前的一些領袖一樣,我不認為巫統的領袖會跌入‘陷阱’而公佈財產。”
他認為,公佈候選人的財產是一個好的舉措,可以更透明的讓人民知道,候選人有多少財產、掌權後有沒有變得富有?
不過他強調,申報財產不保證可以停止貪汙,因為還有很多種方式可以貪汙,例如通過代理人。“重要的是為人,是不是一個有道德、誠信,有宗教信仰的人?”
他說,申報財產不應該淪為政治戲碼或是“包裝”,更重要是,擁有權利或掌權後的政治決心。
另一名時評人王維興在《選戰解說室》中說,若要讓申報財產變得有意義,那就需規定他們每年申報財產。“不是說因為現在大選所以我公佈財產,那我贏了之後是不是不需要公佈財產?”
“第二,當你每一年都公佈財產的時候,累積和比較是很重要的。網站本身不能把之前的資料去掉,不能說你提供最新資料時,就把舊的資料拿掉。”
他認為,若公佈財產僅是一年,其意義不大,因為選民要看的是每一年的增長比例,是否符合個人收入或不成正比等。
“也就是因為這樣,所以公佈財產應該立法。不應該只是像希盟時期提呈一個動議要求所有議員公佈財產,而是要通過提呈法令、立法,制度化來規定所有議員每一年都需要公佈財產。只有這樣,才比較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