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大馬選民從來都沒有在意過候選人的性別,選賢任能才是最重要的。如果都是能力不足者,那百分百是女候選人又有什麼用呢?
世間萬物皆靠分工合作,才能得以推動生長,續而發展壯大。在這裡頭很多時候講究的是配合,而非強調或凸出何者的立場或者身分。小到家庭結構,大至國家機關,莫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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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們卻常常看到強調女性比例的新聞和課題見諸報端,甚至一些國家政府還立法規定上市公司的女性董事比例。我們固然明白立法規定的用意,但就如同國家要立法規定孩子孝順和奉養父母一樣,法規的存在仍不免讓人有種莫名的荒謬感。
這一次選舉女性候選人比例,仍無法落實30%的參政率的目標。原任巫統江沙國會議員瑪斯杜拉因為不滿遭除名,就直接炮打中央,質疑黨內女候選人代表不足。根據數據,希盟是委派最多女性候選人上陣的陣線,但也僅佔19%(34人)。國盟的女性候選人佔了10%(18人),而國陣的女性候選則只佔了12%(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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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的數字是本屆大選共有1386名候選人,角逐222個國會議席以及117個州議席,當中有13.49%或187人是女性,其餘1199人是男性。換言之這個數字遠遠不到30%。
女性出來參政當候選人的比例真的有那麼重要嗎?這其實是一個失焦的命題。因為將性別掛在候選人前頭,本身就是存在著隱性的性別歧視。給予固打比例看似保護,但唯有弱者才需要保護;當然我們可以美其名曰“扶植”或“改善”。可是對眾多的選民而言,候選人的能力才是他們唯一的考量。畢竟國會議員和上市公司董事的職能及性質,皆不存在可以相提並論之處。
僅如開章所言,萬物生長髮展皆需依賴相互配合。人類作為雌雄生物亦是如此。我們並不反對女性從政,相反的更是樂見其成。可是如果一定要以某個比例來安排候選人的性別,則就本末倒置鼓勵女性參政的原意了。其實在工作領域中,各適其適是最好的,強求不得。
有鑑於此,候選人性別的數據,只可以是拿來充作一項參考,決不可以將之延伸成為一個指標。“黨內無派,千奇百怪”,我們不排除有些女性候選人是在黨內鬥爭被刷下來的,但我們更相信黨領導在“動刀”前,首先考慮的絕對不會是該名候選人的性別。
其實大馬選民從來都沒有在意過候選人的性別,選賢任能才是最重要的。如果都是能力不足者,那百分百是女候選人又有什麼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