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過希盟的失望者極有可能認為,天下的烏鴉一般黑,騙了一次不想再被騙,於是選擇不出來投票,這無疑正是希盟最為擔心的,於是民間有些人喊出了“含淚投票”,喊出“再愛我一次”,它可以是一種動之以情的“真情流露”,也可以是“情緒勒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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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本是一個公民所盡的義務,盡義務不同於強迫,甚至可以說,也不強迫一定要投票,“不投票”也是一種投票的行為,它同樣表達某種政治意向或做出了一種政治表態,顯然的並不犯法,為何又非要投票不可,真的要投得如此“心痛”嗎?痛苦的事為何要勉強去做?“含淚投票”的政治心理學意味著什麼?
無疑的,“不投票”也是一種投票行為,基本上它仍反映在投票率或勝輸結果上,換言之,那些沒有投在票箱裡的票,還是計算在投票的結果中。由於不投票還是影響或決定著某種結果,所以,“投或不投”本質上仍不影響選舉結果的正當性,這也就是說為何我們會看到某些政黨反對“投廢票”或“不投票”,儘管人們前去投票也未必投給他們,但他們仍然會認為,不論“投廢票”或“不投票”都不能真實地反映選舉結果,勝者勝得不光彩,輸得輸得不情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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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應該可以理解,不投票的原因很多,排除了非人為的因素,那就是涉及到選民的“意願”問題。它可能是討厭政治,壓根就表明不關心選舉的結果,再進一步就是認為所有的政黨都一樣爛,沒有一個他所認同並想投給他一票的;它也可能是認為自己所屬意的政黨沒有勝算,投了也白投,就乾脆不出來投。
然而,在政黨看來,沒有看到選票點算出來的結果,勝負還是一個未定數,所以,那些放棄投票或沒有投票意願的人可能會影響他們的成績,所以無論如何都鼓勵他們出來投票,雖然票未必投給他們。不過我們也知道,有些政黨壓根就不在乎投票率,對他們而言,低投票率反而對他們有利,因為他們有鐵票或死忠者,會出來投的大致上會投給他,往往那些猶豫不決的卻是威脅他的,所以不需去催票,或若有什麼影響到投票率低的,在算計上會認為對他們有利,這也就是為何執意在雨季、疫情也堅持辦選舉的原因,因為低投票率對某些政黨,特別是執政黨往往是比較有利的,儘管也絕非必然如此。
一般上,積極鼓勵人們出來投票的,都是認為低投票率對他們不利,或者假定了那些會投給他們票的人往往又是投票意願不高的,一方面有可能是認為沒有勝算而不想投,另一方面則是對這個政黨的支持意願不強或減弱甚至失望而消極地對待,當然更不可能去投原來就不鍾意的政黨。所以,從鼓勵“都出來投票”到提出“含淚投票”的變化,其中所反映的政治認同問題是相當明顯的。
為何要“含淚投票”?就像是情人分手一樣,為何對於傷害過你的人又要選擇原諒他,把投票搞得如此悲壯,至少說明,投票是一種情感的行為,政治上的理性分析,最終還是取決於“意願”這樣的情感性因素。“含淚投票”就是一種情感政治學的真實體現。
對國內很多支持過希盟的人來說,22個月不是“太短”,而是“太長”,因為他們寄於希望的結果曾經堅持過很長的歲月所換得的,奈何這麼輕易就被他人“喜來登”了,自己的“希望”卻是別人的“喜”,確實是極不甘心。希盟下臺後,不斷地宣傳22個月對他們來說太短,未有充裕的時間可施展,但在支持希盟的人而言,所記得的是那些高談改革的承諾不是沒有兌現的問題,而是執政後的荒腔走板,成了另一陣營數落的笑話,還不要提基層的分權和矛盾,更是赤裸裸地暴露出這個聯盟的各懷鬼胎。
一夜間在一間酒店打回原形,因而從“希望聯盟”變成“失望聯盟”,甚至,更多鐵粉是“睹爛”或“幹譙”的。因而,來屆大選就構成了希盟的“芒刺”,曾經支持希盟的表現得極度冷漠(反風吹不起),或是失望而甘於放棄,或為了教訓政客的虛偽,都反映了情感受挫或受騙的痛苦感受。於是鼓吹“含淚投票”,即是鼓吹選擇“原諒”:知道你很不願意支持我,知道你的感受,但請再給我一次。
“含淚投票”所反映的“原諒”的情感政治學即是:“我雖然曾經是個愛情騙子,但你甘心這次嫁給土匪、流氓嗎?”“我也不是那麼不好,只是時間不夠長,來不及培養感情而令你失望了”;“再給我一次機會,讓我證明我是可以和你常相廝守的”;“你的眼淚說明了你還在乎我,原諒我吧,我答應你,我會學到之前的教訓,好好做個稱職的政治情人”。
這是一個數字遊戲的世界,在沒有絕對多數票的規定之下,一票勝出就是勝出,結果就是天堂和地獄的差別。支持過希盟的失望者極有可能認為,天下的烏鴉一般黑,騙了一次不想再被騙,於是選擇不出來投票,這無疑正是希盟最為擔心的,於是民間有些人喊出了“含淚投票”,喊出“再愛我一次”,它可以是一種動之以情的“真情流露”,也可以是“情緒勒索”,是否在這次的大選中投票支持希盟成了更強烈的內心糾結或迫於無奈,就看曾經支持過的選民:繼續相信“愛情萬歲”,或是,寧可暗中“療傷止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