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訊)馬來西亞綠色和平組織呼籲各政黨將氣候變化法令、跨境煙霾汙染或清潔空氣法令以及重新審議1974年環境素質法令,納入各黨的競選宣言,並且在19日贏得政權後,將制定上述法令列為首要任務。
該組織發分告表示,我國針對環境問題所採取“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處理方式,讓氣候變化的影響給馬來西亞帶來了巨大的經濟損失,破壞了我國的基礎設施和發展努力,也影響了老百姓的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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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方面須提高透明度
“關於環境影響評估(EIA)指南,目前的做法是私人發展商自費僱用環評顧問為他們的發展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並提交評估報告,幾乎所有的環境影響評估報告都有利於支付環評顧問的發展商。
“因此,重要的是由環境部,而不是發展商去付費僱用這些環評顧問進行環評。在環評方面,政府必須強化法律要求和過程中的良好治理,提高透明度,讓公眾、環保非政府組織、利益集團和民選議員都能接收到信息,並改變公開展示環評報告的方式,加強公眾參與和利益相關者參與。此外也應加強執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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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循環經濟的概念,法令應包含通過回收資源實現汙染控制和減少廢料的條文。例如,法令應有相關條文允許牲畜業者從排洩物中回收沼氣用以發電、強制性電子廢料回收系統等。
“而在有毒化學品的排放和釋放方面,我們需要新的條文或法令用來管理化學物,以便執法機構能夠從整個生命週期的角度管理化學品和有毒物質的數據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