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的決定,其中有沒有角力的元素不得而知,但是提早大選的博弈眼看是提早方取得最終勝利,卻收穫了反方所擔憂極有可能遇到雨季的結果,這場“早選遲投票”的政治大戲,誰贏了?又是誰輸了?選民又能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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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委員會宣佈第15屆大選的投票日在11月19日,提名日是11月5日,多少讓人覺得有一些意外,但願政壇都認同這是選委會獨立及合情合理的決定,然後各自去克服這日期可能會遇到的大自然問題。
之前陸續傳出提名日與投票日各種日期的版本,即初版的107解散/1029提名/1112投票,第二版的1011解散/1029提名/1112投票,到1010國會解散後第三版的1022提名/1105投票(據說是巫統主席扎希強推,要在他已表罪成立的案件下判前投票),但沒有一個猜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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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沒有人向選委會提出投票日期的建議,而是選委會的專業決定。
最後的答案揭曉,沒有人猜中,答案是更遲的1105提名/1119投票,相信不滿意的人應該是主張要儘早投票,想要趕快贏得政權的巫統黨職派諸公了。
從定下的日期看回之前各黨各派種種針對日期的建議與爭議,可瞭解到至少八成以上的朝野政黨與組織是不建議在水災期間或接近水災的季節舉行大選,因為對災區選民不人道也不公道,可能會形成的低投票率也被喻為對在野黨不公平。一般相信離鄉工作的選民多是反對黨支持者,雨季將會阻疑他們的行動和澆熄他們回鄉投票的興致與熱情,它只對基層實力強大的國陣諸黨尤其最大黨巫統有利。
記得關於國會解散的課題在醞釀的時候,國家元首還特地到訪氣象局以表達他對大選或遇雨季的關切,期間氣象局也對11月至明年初的雨季作了專業評估,當時人們還以為今年不大選的可能性提高了。
然而到最後還是巫統的催逼力量獲得勝利,國家元首也接受了依斯邁欲解散國會提早舉行第15屆全國大選的建議。但是基於水災季節的逼近,理論上選委會應馬上在最短時間開會,以最快的速度定下一個讓國家元首放心,選民安心的投票日期,這不是要滿足或屈服於巫統,它反而是國會解散後的理性考量了。
但是選委會在國會解散後10天才開會討論日期,這比起以往5天至8天左右即開會相對慢了,而且在定提名日期方面也不“追”回來,給到兩週後的11月5日,可以最少11天的競選期,也給足14天到11月19日才投票,這說明什麼?這說明選委會似乎沒考慮越遲投票越會遇到雨季的因素了。
選委會的決定,其中有沒有角力的元素不得而知,但是提早大選的博弈眼看是提早方取得最終勝利,卻收穫了反方所擔憂極有可能遇到雨季的結果,這場“早選遲投票”的政治大戲,誰贏了?又是誰輸了?選民又能做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