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尚未有任何与政党资金及管制政党在竞选活动开销相关的法令。
由选举改革委员会(ERC)主席丹斯里阿都拉昔和选举分析学者马尼马兰于2021年共同著作的《大马民主选举》指出,国际公认对透明选举制度的标准是要求政党和候选人公开所收到的财务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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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党资金及财务方面,依据国际标准,所有政党和候选人应通过法律条规,在与政党财务/资金及竞选活动开销的相关事务上,获得公平待遇。”
此外,政党和候选人都应该获得政府援助,以确保选举以公平方式竞争,所有政党,无论规模大或小,都能通过平等方式发起竞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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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来西亚,虽然有禁止候选人花费超出法定限制的法律,但对政党并没有执行相同条例,政党在此环境下似乎依赖各自资金实力,以获得更多让候选人胜选的机会。”
政府原本计划在11月初的国会会议提呈政治献金法案一读,并在11月底提呈二读,但随着国会解散后,这项法案何时提呈,依然充满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