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經過半個世紀政治選舉的“薰陶”,人民的政治意識已經提升不少,再加上大量年輕選民的加入,單憑“挾私於公”或小恩小惠,想要換得人民手中選票,恐怕是不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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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會解散後,各政黨紛紛備戰,雖然說選舉過程是由選舉委員會操作,但看守政府在某些層面上,還是有著很大的優勢。尤其是看守首相及原任部長,還是可以在辦理公務時遊走灰色地帶,或隱晦地替自己或陣營宣揚政績,間接達到拉票的效果。
有鑑於此,我們相信對於看守首相依斯邁“政府同意重組6條收費大道特許經營公司,並降低這6條大道的過路費”的宣佈,極大可能會引起反對陣營的批評,視之為“大選恩澤”下給予人民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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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一般只要不涉及撥款或新政策的頒佈,這類屬於行政上的宣佈,應該不會有問題。因為這些行政上決定,都是在國會解散前,由原來的內閣或政府所議決的,而看守政府只是“替代”原來的政府,頒佈並執行之前他們所決定的行政工作。
而不讓國家在國會解散後處於空轉狀態,也正是看守政府最大的責任。因此就算是有部分選民感覺到“受惠”,反對陣營也無法因此對看守政府追責的。
其實較為灰色的地帶,還是原任部長在執行公務時,所發表的談話內容。尤其是負責地方事務的原任部長,更可以趁著“下鄉公幹”,名正言順地大量接觸選民。而其他原任部長則可以趁著派發物質之便,與選民進行多方面的交流。
因此原任部長在執行這些諸多的公務時,很容易“挾私於公”,要一一篩選剔除也是不可能的事情。
至於另一個比較具爭議性的,便是原任部長對官車的使用,尤其是看守首相等幾位主要的高級官員,除了官車,他們還可以使用直升機穿梭於各州,甚至東馬。如果是掛著公務之名,還可以有警車開道。倘若其有意“挾私於公”,自然是遠比反對陣營要南下北上驅車,和搭班機飛東馬拜票,在時間上佔了絕對的方便和優勢。
這些“方便”是公幹時的“趁其便利”,換成運動比賽就是“偷吃步”,但也不是就打包票可以勝出的。因此在野陣營雖然有所不滿,卻也有些無可奈何,畢竟揪著這些議題意義不大,對自己勝算沒有幫助,反而可能搭進去不少時間,那就得不償失了。
不過我們相信經過半個世紀政治選舉的“薰陶”,人民的政治意識已經提升不少,再加上大量年輕選民的加入,單憑“挾私於公”或小恩小惠,想要換得人民手中選票,恐怕是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