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整體的政治氛圍還在原地踏步的話,“還政於民”這響亮的口號,恐怕最終還就是“還”了個“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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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國會解散,還政於民”只是一個“口號”,還是具有實質意義的舉措,恐怕大部分人包括你和我,都未必可以回答出來。建國迄今我們經歷了14屆選舉,對民主政治和大選投票也不算陌生了,可是這半個世紀來,我們又有多少回真正做到了選出真正為民造福的國州議員?又有多少次在“人民當老闆”後,讓身為“公僕”的議員落實我們所要的民主平等願望?
遠的就不去說了,單是不久前才在吉打州發生的“禁止州內舉辦公開演唱會”事件,就讓我們再一次見到所謂的“民主政治”中,何者為民何者為主的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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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總會長吳添泉表示無法苟同這種以宗教治理,或施政神權化的做法。他認為這違反多元國情下的基本人權,以及人民應享有的娛樂自由。可是吉打州掌管旅遊、文化、藝術、青年及體育事務的州行政議員莫哈末菲道斯說,州政府的決定是一律禁止在吉打舉行公開演唱會,因為演唱會地點是在一家清真寺前方,並有民眾載歌載舞,而這嚴重破壞由伊斯蘭黨領導的吉州政府的聲譽。
同時吉州大臣沙努西也發文告表明,將禁止州內舉辦任何有傷風化的娛樂活動,並表示“舉辦活動沒有問題,但不允許在節目中穿插公開演唱會。”
事實上“以宗教之名”推動的禁令,吉打州禁止公開演唱會的案例已非首宗了。今年6月便有雪州宗教局指在州內舉行的日本盆踴節含有宗教色彩,而下令禁止州內穆斯林參加。事件鬧得沸沸揚揚,最後是由雪州蘇丹沙拉弗丁親見出面,諭令宗教局不要阻穆斯林出席,蘇丹並強調如果穆斯林的信仰強而真,就不會受到其他宗教的影響。
由於宗教在我國是一個比較敏感的課題,因此往往涉及宗教事項時,各方在處理上都會格外謹慎。這原來是基於國人對各族宗教的相互尊重和包容,可是也因此而容易為有心者所利用,而侵犯了他族的利益。
也因此,當國會解散“還政於民”時,政治人物和眾多候選人在拉票時,都會喊出“人民是老闆”的口號,但其實人民這個“老闆”到底有多少“權力”,對經歷了多屆選舉的“資深選民”來說,都是心裡有數的事。
後來吉打州政府有所“調整”,表示亞羅士打已獲准舉辦的酬神歌臺,還是可繼續進行,只是在歌臺演唱表演的部分採取謹慎措施,包括要求歌手和舞者的服裝端莊不暴露。
我們希望的“民主”其實不是這樣的,不是什麼事情都要“協商”,而不是有法可循的做法。如果演唱會是條例允許舉辦的,那就可以辦。如果演唱者的服裝不可暴露,那就不能暴露。因為如果樣樣事件都要商量,那樣的民主還真的是“公僕為主,汝為民”了。
倘若整體的政治氛圍還在原地踏步的話,“還政於民”這響亮的口號,恐怕最終還就是“還”了個“寂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