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政治講求的是利益,希盟如今所考量的,絕對不是是否會對我國民主更好,而是自身政治利益的算計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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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相解散國會的講辭中,與過往慣例無異,同樣要求各州一同解散,以讓人民可以一次過投票,避免勞民傷財的情況出現。不過此次依斯邁還特別強調,有部分州屬已決定不同步解散,他再次要求這些州屬基於上述理由來重新考慮,望他們可回心轉意。
那希盟到底該不該同步解散?在討論這問題前,必須先擺明個人立場。其實選舉舉辦得頻繁,並非不是件好事。民主成熟國家都會盡量錯開選舉時段或舉辦中期選舉,目的就是讓政黨不要懈怠,等到五年後才接受選民檢驗,這其實有些為時已晚,政客們這五年可是可為所欲為的空窗期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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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分開選舉形同於勞民傷財,這點是說不過去的。舉辦選舉必會花錢,但只要沒有貪腐、浪費,這些錢都是必須花、應該花,也花得值得的。所以分開州選其實並沒有錯,反而對我國民主更好。不過我國一向沒有此慣例,都是儘量國州同步然後一次投票定五年,因此不管民眾政府才會覺得不慣或不對而已。
回到主題,根據上述邏輯,希盟應當分開州選,確實如此。但事實可就沒那麼簡單直白,因政治講求的是利益,正如史書之母《史記》中所言,“天下熙熙皆為利來,天下攘攘皆為利往”,這在政治中猶是,希盟如今所考量的,絕對不是是否會對我國民主更好,而是自身政治利益的算計而已。
在國會解散前,希盟斬釘截鐵發出文告說不會同步州選,因不認同水災時大選。當時就已評論分析此言論不過是想要施壓依斯邁的動作,真正到要大選的那一天,考量點可就完全不一樣了,必會出現變數,並非已經確定的事情。
想一想,在聯邦解散後,現在問題是否已變成不是要不要水災大選(大選時會否水災還是個疑問,氣象局說的雨季是11月中後),而是已經肯定會大選了,人民必然要出來投票,你希盟要不要一同進行選舉?這才是解散後面對的問題,不是會否在水災投票,人民已是必然要投啊!
若不同意同步,人民的苗頭未必會指向聯邦,畢竟國會比州會大,州會遵從國會一同解散也是如上文所述屬於慣例,那現在你不同步舉行選舉,這勞民傷財的鍋,人民會要誰來背?明顯希盟被討伐的可能性較大。
更別提從勝選的實際考量來看,希盟不同步解散,想要分開舉行選舉,無異於是自殺式的行為。極可能背鍋上文已闡述在此不贅;更重要的是,國會選舉坊間普遍預測希盟必將大敗,那在確認大敗後才舉行州選,不止士氣將會遭受巨大打擊、支持者意興闌珊外,更重要的是還會讓已再成為執政黨的敵方,用舉國之力、集中資源來強攻這些分開州選的州屬,希盟勝算不是又更低了一些?
況且真的讓你拖到明年3月或5月好了,人民在今年尾剛投票,又經1月尾歷農曆新年及3月尾的清明回鄉潮,決定州選的日期權力更不掌握在己方手中(只能決定解散日期,投票日由選委會決定),到時在此背景下再舉行州選,遊子回鄉投票比率必定會受影響,這對希盟有什麼好處?
這就是為何,在解散之後,本來斬釘截鐵說要分開選的在野黨,就開始心思浮動的主因。政治主要考量的還是利益啊!不敢同步舉行州選的唯一理由,其實就是失敗者心態籠罩,認定反正輸定了,推遲一些也是輸,倒不如多拿幾個月的俸祿更好。如此窘樣,當更會進一步讓人民看不起啊!
希盟實在應該考慮清楚,慎之、慎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