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10日讯)根据选委会出版社的《大马民主选举》,选举是从首相、州务大臣或首长宣布解散议会,或者因为突发或不可预见的情况而出现议席悬空时开始。接下来,选举委员会将采取适当的行动,直至新政府成立;如果对选举的进行方式等存在争议,则需向法庭提交请愿书(petisyen mahkam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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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次选举中,选委会是涉及选举过程的主要一方。根据联邦宪法,选委会的职责之一,是议席出现悬空时,在60天内举行选举。
“有12方涉及在选举事务中。当国家元首、苏丹、拉惹、最高统治者或州元首在首相、州务大臣或首长的劝告下,谕令/同意解散,选委会作为主要一方,须为国会下议院或州议会举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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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涉及方包括相关政府机构、政党、登记选民、候选人、候选人代理、投票代理、计票代理、选举法庭、观察团队(本地和国外),以及竞选执法队(PP-KPR)。
“每一方都有各自的职责,以确保选举过程顺利和有效进行,选委会也将在全国大选时委任选举官员。”
例如,在2018年5月9日的第14届全国大选中,选委会委任了222名选举官,以及在公务员当中委任25万9391名官员,以处理第14届全国大选的过程,涉及的支出为5亿令吉。
委选举官等有经验优先
为确保选举顺利举行,选委会将委任以下类别的官员:
1.选举官
2.助理选举官
3.竞选执法队
4.投票站主任
5.投票站准备人员
6.投票书记
7.计票书记
8.邮寄选票书记
9.登记选民名册审查书记
10.投票站向导
11.选举书记
12.选举助理
13.普通工作人员
14.接待员
15.司机
16.投票室主任随行警察
17.竞选执法队随行警察
选委会一般上在委任选举官和助理选举官时,会优先选择有经验者。选委会是援引1958年选举法令第3(c)条文委任选举官和助理选举官,这与联邦宪法第115条款一致。
选委会一般上优先从县官员、助理县官员和地方政府高级官员,以及教育局、工程局和州政府秘书办公室等政府机构的主任当中委任选举官和助理选举官。
“除经验和资格以外,选委会委任的官员必须诚实、诚信、公平、负责任、高效和透明。
“选举官、助理选举官和其他官员的人数取决于选区的数量。”
选举过程重要事项
这本书指出,在选举过程中,重要的事项如下:
1.敲定选区
2.准备要使用的选民名册
3.发布选举令状(writ)和通告
4.进行候选人提名
5.设定投票日期、时间和地点
6.管理投票过程
7.管理计票
8.管理选票正式总数和宣布选举成绩
9.宪报选举结果
10.提交候选人的指出账户报表
11.选举请愿程序
12.选举文件的储存和处置
依联邦州宪法
每8至10年须重划选区
根据《大马民主选举》,选区也被称为议席,是通过选区划分定下的。根据联邦宪法和州宪法,每8年至10年须重新划分选区。
“目前,共有222个国会选区和600个州议会选区。只有被划分出来的选区可以竞选,每个选区都会根据国会和州议会级别,被给予一个特定的名称和号码。”
国会议席的划分是从玻璃市开始,接着是大马半岛的吉打至柔佛,然后是沙巴,最后是砂拉越。因此,第一个国会议席是玻璃市的巴东勿刹,最后一个则是砂拉越的老越。
“州议席方面也是如此。”
玻国州席最少砂最多
玻璃市是州议席最少的州属,砂拉越则拥有最多的州议席,共82个;同时,砂拉越也是拥有最多国会议席的州属,共31个,而玻璃市只有3个国会议席。
而在选举中使用的选民名册,是与选委会最后确认的选民名册一致。例如,如果全国大选是在2023年上半年举行,将会使用的选民名册是截至2023年第一季度,或最新的已被确认和宪报的选民名册。
“在更正或调整不准确的数据的过程中,选民名册可能会出现一些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国会下议院或州议会被解散,这份选民名册可能会被重新确认,以便能在全国大选中使用。”
“选民名册被整齐和有序地排列、核对及印刷,可以根据要竞选的选区购买,也可在各州的州选举办公室进行订购。一般上,可以在选举日期公布后的第一个星期购买选民名册。选民名册的价格可向州选举办公室查询。”
候选人提名地点
通过选举官发布
候选人提名地点方面,在选委会发出选举令状并宣布提名日和投票日后,如果有合适的建筑物作为候选人的提名地点,选举官将对候选人提名地点进行准备工作和宣布。
“如果相关选区内没有合适的地方,则将使用附近地点的建筑物。”
候选人的提名地点将通过选举官发布的通告公布,同时也可以透过大众媒体进行发布。
“提名过程只能在相关地点进行,候选人或支持者或提议人必须现身,在相关地点提交候选人提名表格。
“根据现有的法律,候选人提名表格不能以邮寄的方式提交。”
投票中心颁宪报后不能替换
与候选人提名地点一样,投票中心的地点也会通过在公共场所张贴的通告进行通知。同时,投票中心须通过宪报颁布,因此,投票中心不能被替换,除非是发生一些事如自然灾害、安全威胁等事件,导致相关投票中心不能被使用,并且必须是在法律允许的转换程序下,才能被替换。
“全部投票中心均由选举官准备,投票中心在被宣布为禁区后,其安全将在投票日的前一天受到保安的保护。”
若投票站无设施
可另一特别地点计票
《大马民主选举》指出,在计票地点方面,按照现在使用的方法,既可在投票站或在另一个特别的地点进行计票。
“如果投票站备有可计票的设施,如电灯、适当的安全管控等,即可在该地点进行计票。如果投票站没有可计票的设施,则将在距离该地点不远的另一个特别地点进行计票,而这一个特别的地点将通过之前发布的通告进行通知。”
选票的地点一般上是人民礼堂。
“从相关选区的所有投票室主任(KTM)处获取的计票成绩,将在这个地点被收集和汇总。这也是总结票数后宣布成绩的地方。
“候选人、候选人代理、政要都会被邀请到相关地点,以获知由选举官即将宣布的成绩。”
选举成绩1个月内颁宪报
选举成绩出炉后,所有选举成绩都会在选举结束后的一个月内被颁布在宪报上。例如,在2020年9月26日举行的沙巴州选成绩,较后在同年9月29日,通过总检察长办公室被颁布在宪报上。
所有候选人都被给予一些时间支付所有的账单,以及准备各自的选举支出报表,因为在选举成绩被颁布在宪报后,可向选委会提交选举请愿书(petisyen pilihan raya)。
“因此,候选人或候选人代理向选委会提交选举支出报表是非常重要的。”
候选人须提交账目报表
此书指出,候选人须在选举成绩被颁布在宪报后的31天内,提交各自的账目报表。
在法律的要求下,候选人必须提交报表;如果没有提交报表,则将影响未来竞选的机会。
选举成绩颁宪报后
不满者21天内可上诉
根据《大马民主选举》,选举请愿书方面,候选人、候选人代理,或者相关选区的登记选民,皆可提交选举请愿书。
上述人士可出于以下原因,提交选举请愿书:
-获选的候选人或其代理,是被取消竞选资格的人
-贿赂和贪腐
-选举官员或工作人员有不当行为或违法行为
-官员、候选人或代理的许多行为可被解释为是违法行为
选举请愿书须在选举成绩被颁布在宪报后的21天内提交,且必须提交给高庭。
大选结束后
选举文件将封存半年
《大马民主选举》表示,选举结束后,选举文件是由选举官和州选委会办公室保存。
选举官将把文件保存在一个上锁和密封的特殊箱子中,为期6个月,将被保存的文件包括所有已被使用的选票、装有备用选票的信封、选民、提前投票选民和邮寄选民的名单,以及没有被使用的选票。
而州选委会办公室也将使用同样的方法来保存文件,会被保存的文件包括已使用过的票根和投票站所使用的选民名册。
“在6个月期限届满前,这个特殊箱子不能被打开,除非有法庭的谕令。在6个月后,与选举请愿书无关的箱子将被打开,涉及的候选人将被通知参与特别仪式,以销毁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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