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5日讯)大马人民之声(SUARAM)认为,所有前往警局报案者,都是立即需要协助和保护者,警方以着装不当为由而拒绝任何人进入警局,不仅侵犯大马人的人权,更是抵触联邦宪法第8(1)条款,即所有人在法律前都是平等的,且有权获得平等的保护。
警方不应道德监管歧视
“警方项优先接受投报、调查及向检察官提交调查报告时,而不是根据报案人的外表和着装做出任何判断,警方不应成为一个鼓励道德监管和歧视报案者或受害者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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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之声执行董事塞瓦多来沙米今日发文告,提醒新政府保持立场,并根据首相署(法律及体制改革)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于2015年的国会下议院书面回答中所说的,即政府部门和机构未制定民众前往政府部门和机构时的着装要求发布正式通知。
“必须不分级别地向包括警方在内的所有公共服务领域职员,讲解这项政策。”
他强调,人民之声不认同全国总警长丹斯里艾克里沙尼指仅允许民众在紧急或“生死攸关”的情况下,才被允许无需遵守警察局的着装要求的说法,并质疑警方到底凭什么来决定一宗案件是否为“生死攸关”。
“这个课题不应存在,因警方的责任是无条件接受任何一方的投报,包括那些想报警但是着装不符合要求的人。”
他说,这不是民众因着装不符合规格而被无法取得警方的协助,此前,曾有性骚扰受害者因为身穿“角色扮演”(Cosplay)的服装而被警察羞辱和责怪。
他认为,这引起了对执法单位服务政策的质疑,包括以着装不当为由拒绝任何投诉的权利、拖延调查进展和延误司法公正。
“大马皇家警察的座右铭是坚定、公正和有礼,因此,警方在执行所有职务和责任时,都应该公正坚定,警方不应以任何理由,尤其是着装不当,阻止任何人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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